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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女子花1.8万买丰胸产品 微商收钱后却不发货

2019-02-11 10:0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评论: [ ]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 通讯员陈文铂 吴桂花 王君报道:近年来,微商行业发展迅速,不少人都有在朋友圈找微商代购的经历,然而,微商收了钱却不发货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小杨找微商代购整容产品时,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今天(1月31日)通报了该案的审理情况。

微信买整容产品付了钱却没收到货

爱美女士小杨称,其与小何经朋友介绍在微信认识,小何之前一直在朋友圈销售整容产品,自己也曾在小何处买过一些整容产品,并委托小何联系走穴医生隆过鼻。2017年,小杨还想继续丰胸、丰唇,便透支3万元,再次委托小何代购丰胸、丰唇产品及面膜等,在支付了全部款项后,小何却一直未交付货物,自己数次催促也未收到货物。

小杨称,其向小何共订购三类产品,一类是丰胸产品,共计18000元;第二类是腮红、面膜等化妆品,共计2862元;第三类是水针和丰唇产品,共计12000元,截止到2017年底,自己先后向小何转账共计32862元。付款后,小何却迟迟未向小杨交付约定的产品,经过多次催告,小何在2018年8月返还3000元给小杨。

小何却称,自己只收取了小杨800元定金,因为当时双方约定需要在小杨支付完所有款项后才可以发货,而自己至今都没有收到货款,所以没有发货。

法院审理:微信聊天记录成关键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小何对于小杨提交的微信证据聊天记录中的身份予以认可,确认是其本人与小杨的聊天记录。小杨对已经支付给小何的款项均打印出相应的流水向法庭提交,且在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有一张小何向小杨出示的对账单,载明了货款及金额等。

经法庭审理查明,结合小杨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给小何的款项所打印的相应流水、信用卡的流水账单等证据,小杨作为买方,已向小何支付了32862元款项,小何作为卖方,有义务向小杨交付货物。小何除了一再告知小杨货物到了之外,没有其他证据显示小何已经将货物交付给小杨。由于小何未能交付相应的货物,应该承担相应的退款责任,扣除已经退还的3000元,小何需向小杨再退还29862元。因小何的抗辩未提交任何书面证据作证,且口头陈述在庭审询问中也存在相互矛盾之处,法庭不予采纳,广州南沙法院判令小何向小杨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及逾期损失。

法官说法:在微信上买东西建议注明微信转账用途

法官表示,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作为购买者而言,面对爆炸的微信销售,需要擦亮眼睛,看清微信销售主体,是否具有销售的资质,明确销售人员的身份,在微信上购买的物品,需要明晰购买的品种、价格,注明微信转账用途,对于微信转账的凭证及时保存,不要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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