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育科学研究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张艳弟,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等程序,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现孕期结束,进行补检,补检结果合格,符合录用条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人员张艳弟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至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2:00,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受理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951-5559126 教育厅人事与老干部处0951-5559063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邮政编码:750011 原标题: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孕期结束体检合格拟录用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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